根據我校同臺灣首府大學簽訂的協議,我校將于2017年9月向臺灣首府大學派遣兩名公費交換生。我部在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下,根據以下選拔條件對報名學生進行綜合考評:
(1)學業績績占60%;
(2)綜合測評分數占20%;
(3)輔導員推薦占10%。
(4)獲獎情況,社團經歷占10%
經過綜合考評,最終確定旅游藝術學院陳俊旭、經濟管理學院趙炳婕兩位學生為我校2017年秋季赴臺灣首府大學的公費交換生。
2017年6月6日
教學科研處